子女拿到綠卡到申請公民,5年+1年左右的申請時間;
假設立刻給父母申請綠卡並且立刻批準,父母到成為公民,5年+1年左右。
總共12年,前提是移民局一點也不計較她們逾期居留的問題;並且在子女遞交申請後立刻拿到綠卡;其中任何一個地方有疑問的話加上個3,5年時間是很正常的。也有可能中間被發現而直接遣送。
父母拿綠卡期間也不能離境,否則。回美國時麵臨10年不能入境的懲罰,一定要成為公民後才能自由。
回複:請問為什麽要12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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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y should be fine after GC -noNeedto- ♀ (250 bytes) () 07/18/2005 postreply 16: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