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fingerprint 時,我曾經更新過自己的地址,他們

還是搞錯,移民局的人真是無可救藥. 我的律師我想是不不會搞錯的, 因為他是用我填寫好的 AR-11 給我換的地址.

在我問地址的時候, 那位移民局官員自己都自言自語"I don't know where they got this address". 就是這樣, 有時錯的真是離譜. 我也就是用中國人式的思維找回了自己的卡. 謝謝你們的回複. 特別感謝 Rosalinda 對論壇的貢獻. --- 最起碼我知道你是一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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