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 stamp和visa status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該在護照上的,是visa stamp,它決定你能否進入美國,進來了就沒用了,入境時得到的I94卡(departure card),決定你的visa status和duration of legal status in the States。
人在美國,可以沒有有效的visa stamp,但是visa status必須current,不能逾期。
你說的父親在此能否續簽,沒出境,談何續簽?簽證是在美國境外的任何一個領事館或大使館的事情。在美國,能做的是向移民局申請extension of your status,填I539表就行了。
管簽證的是美國國務院官員,管入境的是移民局,兩者根本就行是不同的職責,遵循不同的規定,那個annotation,其實很可能和入境時能夠停留多久沒有直接關係,入境的官員還是很可能給常規的6個月時間的,關鍵在於,那是簽證官愛玩的把戲,一定是你父親簽證是許諾了來看孩子三個月,所以他加注了,下次再次簽證,那個就是他要查看的東西,看你父親有沒有守信用,來決定給不給他簽證。
認識的朋友,父母親有這個annotation,但入境時給了6個月,他們也沒有延期,止住了5個月,下次仍被以違反annotation為由拒簽。但是他們又在國內居住了更長一段時間再簽,又成了。
所以,看你們的需要了,如果不是非住夠半年、一年,不妨三個月時回國,建立良好的信譽,下次不難簽證。如果很需要,就合法延期,不是簽證。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