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幾點

1 你現在結婚不是問題,如果你們的關係到了結婚的程度,下次他能不能邀請你來美,很難說,他不是美國公民,他的未婚妻沒有什麽特殊簽證的
2 可以在美國結婚的,如果他在美國工作,有個固定居所,可以在他居住城市辦理,要他的居住證明,你們倆的photoid,其它東西,都不要證明,填表宣誓即可
3 你要留在美國工作的話,得你自己申請工作許可,允許工作的身份,他如果是h1或者TN,可以為你申請配偶居留,不能工作的
4 加拿大移民我不清楚,如果你們結婚以後,你在美國合法居留,他申請EB綠卡的時候,你作為直接家庭成員,是可以受益的,如果你有過非法居留或者非法工作的記錄,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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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Rosalinda:)我拿的簽證是一年多次往返 -大迷糊- 給 大迷糊 發送悄悄話 (168 bytes) () 07/11/2005 postreply 13: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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