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沒記錯,h4應該不是直接作廢,隻是這次不能用

出境之前拿到的AP,在出境之後批準的,這次出境回來不能使用的,但是h身份不是非申請AP不可的,這個Ap不會直接作廢,下次出境的時候,因為是已經批準的,可以在入境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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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沒那麽簡單。詳情請見USCIS原文: -FFGH- 給 FFGH 發送悄悄話 (1074 bytes) () 07/05/2005 postreply 17:46:46

好了,這裏有更詳細的。 -FFGH- 給 FFGH 發送悄悄話 (291 bytes) () 07/05/2005 postreply 18: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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