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的吧1.看薛蠻子嫖娼一次1-1.5K,李天一給那小姐2K,應該是1對1的價錢


不是1對5,所以那小姐應該自己內心也覺得是被輪奸了。

2.再就是這麽多人一起,仿照薛蠻子的情況,應該是聚眾淫亂,因此即使不是輪奸,也不是一個嫖娼那麽簡單。應該怎麽說都是刑事犯罪。

3.我也覺的那個坐台小姐和酒吧是在訛詐,不過人家就算是訛詐你,你上鉤了也沒法子啊。你可以反訴訛詐,但是本案不會有所影響。被性訛詐的人多了去了,泰森、阿桑奇、卡恩,李天一才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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