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 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議員加薪,要由鄭海泉做主席的行政會議成員及立法會議員薪津獨立委員會審批。上一次獲增加薪酬是○八年一月。自○八年十月 新一屆立法會開始,每名議員薪酬增加百分之十五,由五萬六千七百五十元,調升至六萬五千二百六十元。立法會主席的酬金則由十一萬三千五百元增至十三萬零五 百二十元。另外,增設二萬五千元的醫療津貼,以及相等於任期內酬金總額一成半的任滿酬金。政府因而增加六千萬元公帑開支。
劉慧卿不滿現時增幅
有關增幅引起時為前綫立法會議員的劉慧卿不滿,認為加薪後議員的薪酬隻是回復到一九九八年的水準,而且並無增加實報實銷津貼,是漠視議員訴求。 她又批評,政府增設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等「政治任務」職位,薪酬高達二十二萬及十六萬,但身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議員隻有六萬多。泛聯盟石禮謙當時亦指,政 府培養的政治人才,月薪有十多萬元,但在立法會真正的政治人才,隻有五萬多。但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行政署署長麥綺明指,立法會議員與政治官員的工作性質不 同,兩者薪酬不應掛鈎。最終有關薪酬的撥款在二票反對,二十票贊成的情況下,獲得通過。
議員的薪金和醫療津貼會根據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幅度,於每年十月作出調整。自去年十月起,議員的薪酬獲調整至每月七萬三千多元,立法會主席的薪酬則調升至十四萬六千多元。
記者 鄧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