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假設一下,自己家誰,被個名人撞傷撞死了,然後,你覺得,該原諒他是名人,是名人之後,

來源: 丁一凡 2011-05-18 07:31:2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87 bytes)

是特有才華的人,該原諒嗎?

 然後說,娘的,反正俺家被撞死撞傷這個也就個凡人,死就死了吧,得讓名人名垂千古呀,比如拍個電視廣告,永遠出鏡,敬告國人雲雲。大家忘了你家那死了的凡人,這名人,更紅火了。

該死的,都是這些個蟻民們。

該名垂千古的,是喝高了的名人們,誰叫他是名人呢,名人喝酒應該呀。撞死你活該呀。死也白死,不死活著也沒啥作用不是!

死了活該。

所有跟帖: 

當然不該原諒了。不過這跟該不該買房子是兩碼事 -蹩扭- 給 蹩扭 發送悄悄話 (29 bytes) () 05/18/2011 postreply 18:57:37

被名人撞傷點點皮毛,那是可原諒的,如果名人能帶來動感好處,嘿。 -Irene8899- 給 Irene8899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18/2011 postreply 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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