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考的棍波啊! 主要是我的老師好, 教了很多有益的東西, 受益匪淺[我命好,老碰到好人]

比如,

天色轉暗要馬上開車燈, 開燈不是讓你照路, 而是讓其他人看到你.

開慢了早晚到,開快了不一定到, 在香港這個地方,開快與開慢最多時間相差半小時,沒有值得用命去博這半小時.

給不給你發車牌,不是看你技術,是看你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是否會帶來傷害.

老師讓我二襠40公裏時速走全程[我其實走了一半就被考官要求回學校了],說最多判你檔位不配合路況, 但不是大毛病. 還真是!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