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是香港政府入境處關於過境的規定,隻要你持有去其他國家的簽證和機票(如果你的情況就是去美國你有綠卡,有返回美國的機票),就可以在香港停留七天,不需要提前申請香港簽證。
該規定沒有要求你必須從第三方經過香港去美國,完全可以從美國來然後回美國。我去年有朋友從日本來回日本,沒有提前申請簽證。如果你不放心,可以直接打電話去入境處問問。
http://www.immd.gov.hk/chtml/hkvisas_7.htm#4
3. | 持 中 國 護 照 經 香 港 前 往 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 的 過 境 旅 客 如 能 符 合 一 般 的 入 境 規 定 , 包 括 持 有 前 往 目 的 地 的 有 效 入 境 證 件 及 已 經 確 認 前 往 海 外 的 續 程 車 / 船 / 機 票 , 可 於 每 次 入 境 時 獲 準 在 港 逗 留 7 天 而 毋 需 事 先 領 有 進 入 許 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