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他不是在美國機場,要是在美國機場:
1. 機場工作人員不會浪費時間向汪峰再解釋他的決定。
2. 機場工作人員立即召機場警察。
3. 穿著全副反恐裝備的警察趕到,立即喝令汪峰雙手舉起,放在頭後麵,不準出聲!靜靜的站在那裏等警察扣手銬!
4. 這時即使汪峰苦苦哀求也沒有用,警方也會鎖起他帶走,肯定要在美國再住幾天。
5. 如果汪峰沒有照做(包括因為汪峰聽不懂,或者一時之間沒有意識發生了什麽事,又或者情緒一時不能從發飆的最興奮的狀態回複到平常的心態),就會有幾把槍對著他的頭。另外有人會用電擊槍,電擊棒不停的電擊他,直至他靜靜的躺在地上!
老實說很多人和別人發生衝突時,礙於麵子是很難立即從最狂的狀態回複到冷靜的狀態。不過在美國如果有警方介入時最好立即拋開麵子,乖乖的服從喝令!
我本人也覺得美國警察太霸道!美國警察不容忍挑戰!他們要完勝!!!
事實上發生過一個美國人因為誤了一班機而和機場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就被鎖起帶走關起來不理,竟然死了也不知道!
美國警察就是霸道,所以美國人和訪美的人通常都不會像汪峰那樣大鬧美國機場!
香港機場工作人員在汪峰“砰”的一聲踢到什麽東西後,應該召機場警察,但到場後也一定不會像美國的警察急於製服汪峰。讓汪峰明白要適可而止,接受機場工作人員的安排,果認為安排不合理,應該冷靜下來再向機場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