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別鬧了,當作捐款做善事了,捐了。
打官司,折磨你的精神,讓你瀕臨崩潰,然後問你,和不和解?
你一直堅持下去,已經輸了心情、時間、精力。
1500元,算了吧。
去幹大事吧。不要讓小錢,把你的生活攪亂。很煩人的。
信我。
法律不外乎人情。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能算是問題。但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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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不起,之前不知道你犯的什麽事。這件事,我教你........ -丁一凡- ♀ (2615 bytes) () 04/21/2010 postreply 23:06:25
• 強頂:永遠、永遠、永遠,不要跟電信公司簽自動轉帳的條約。 -hsongk- ♀ (0 bytes) () 04/22/2010 postreply 22: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