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的國籍問題

來源: blarneystone 2010-01-05 22:39:3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99 bytes)
中國的國籍法不承認多重國籍,但人大常委會在香港的釋法是變相承認,先來看看是怎麽說的:

一 、 凡 具 有 中 國 血 統 的 香 港 居 民 , 本 人 出 生 在 中 國 領 土 ( 含 香 港 ) 者 , 以 及 其 他 符 合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籍 法 》 規 定 的 具 有 中 國 國 籍 的 條 件 者 , 都 是 中 國 公 民 。

。。。

四 、 在 外 國 有 居 留 權 的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中 國 公 民 , 可 使 用 外 國 政 府 簽 發 的 有 關 證 件 去 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 旅 行 , 但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和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其 他 地 區 不 得 因 持 有 上 述 證 件 而 享 有 外 國 領 事 保 護 的 權 利 。
 

五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中 國 公 民 的 國 籍 發 生 變 更 , 可 憑 有 效 證 件 向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受 理 國 籍 申 請 的 機 關 申 報 。


即不承認擁有外國護照的在中國內地或香港出生的香港永久居民是外國公民(除非當事人去主動要求變更國籍,聲明自己是外籍,這在入境處網頁上有的),不可享有他國領事保護,但另一方麵可以合法持有外國護照去旅行。這對本來就持有BNO護照或移民加拿大,澳洲等承認多重國籍國家入籍後又回流的港人來說應該是很清楚的。但對於本來是大陸人,移民去他國並入籍(此時已自動失去中國籍),持外國護照和工作簽證在港駐滿七年而取得永久居民的人來說,就模棱兩可。試想在拿到永久居民前使用外國護照進入香港工作而臨時居住,又沒有任何合法的內地證件,當然不能算是中國籍,隻能是因工作原因暫住的外籍華人。但一旦變成了永久居民,就又符合人大釋法的第一條“凡 具 有 中 國 血 統 的 香 港 居 民 , 本 人 出 生 在 中 國 領 土 ( 含 香 港 ) 者 “的規定,這裏的香港居民應該是指香港永久居民,盡管當時進入香港是外籍身份,此時又會不會被和其他港人一樣“默認”為中國籍呢?從我的朋友的經驗來看,他全家持有外國及特區護照和回鄉證,應該是這樣操作的。此外就算需要重新加入或恢複中國籍,從入境處的辦事流程來看,也隻須入境處同意,不需要事先/事後向持有護照的國家辦理任何放棄該國國籍的法律手續,這對那些本來就承認多重國籍國家的護照持有人來說根本沒有影響,至於入境處所說的加入(恢複)中國籍後,不可再擁有外國籍,也應該是如同其他港人一樣的落入“有外國護照-不承認外籍-不享有領事保護-可作為旅行證件“的模式吧。

所有跟帖: 

分析的仔細,謝謝分享。我覺得重要的是中國血統這一點。 -大陸人在台灣- 給 大陸人在台灣 發送悄悄話 大陸人在台灣 的博客首頁 (150 bytes) () 01/06/2010 postreply 05:11:52

你朋友的情況很難說清楚 -寫大小-- 給 寫大小- 發送悄悄話 (573 bytes) () 01/06/2010 postreply 09:20:08

我的朋友是土生土長的大陸人 -blarneystone- 給 blarneystone 發送悄悄話 (755 bytes) () 01/06/2010 postreply 18:13:41

清楚了,謝謝 -寫大小-- 給 寫大小- 發送悄悄話 (28 bytes) () 01/08/2010 postreply 05: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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