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的是中國清朝婚姻情況研究,其中包括婚齡、納妾、離婚和失婚後再婚的情況。
婚齡遠比我們想像的晚,女子的不記得了,男子平均婚齡約30歲,,,可見我們對古人結婚早的印象主要來自文藝作品。
納妾比率很低(具體是多少不記得了),而納妾的最“合法”理由是正妻無出,特別是老人還在世或者宗族管理嚴格的情況下更是如此。而終身未娶的男子很多,重要原因是沒錢討老婆。
離婚情況大大的有,雖然清朝因為社會壓力的原因,遠比明朝特別是明末要少多了。
再婚的情況也相當普遍。這一點跟我們的想像差距也很大。我想了想,邏輯上也還是說得通的。假如烈女貞婦果真那麽多,那中華大地上千年,大概遍地都是貞節牌坊而無地種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