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把香港割讓給英國時,是以九龍界限街為界,香港島、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是割讓的,即是送給了英國;而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及新界地區,為租界。是租用的,使用年期是一百年。一百年期在1997年7月1日屆滿,所以香港回歸祖國。
但事實上,香港人曾抱有幻想,割讓的土地,可以不歸還中國的。也因之,九龍南及港島,是比較值錢的。
(一個地方的樓價,貴,當然有貴的原因。物有所值嘛。)
故,你在香港島買樓,或九龍界限街以南買樓,到2047年前,是不必向政府交納地租的。但九龍界限街以北及新界的樓,是現在開始,就必須交納地租的。
但還有些樓,年期是999年的,在拿到售樓書時,要看清楚這個,一般印在底頁。999年期的樓,仍不需納地租。
你去看新樓時,可以研究一下售樓書。最重要的資訊,是在底頁那一堆不起眼的文字裏的。有發展商資料、樓宇建築商資料、樓宇年期、公眾用地、等等。
我們一般業主,平時要向政府交差餉,有些九龍新界樓業主,還要交地租。
我們習慣在計劃家庭支出中,列出開支項目: 差餉、管理費、地租。這些,在出租房屋時,可以由業主交,也可以由租客交。看你自己情願怎樣做。多數業主寧願自己交。但也有些人把租金調低些,由租客交這些費用的。
港島業主不會收到地租單,地租支出為零。
你看租房廣告,會見到"包差餉、管理費"字樣。或"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