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 結婚對我的身分並沒有即時"自由化"的影響,對嗎? 因此, 我必須繼續工作去留住工作簽證身分才會不浪費之前在香港待的幾年時間,是這樣嗎?
天啊, 真是累.本來以為嫁了人可以休息一下, 但是sounds like不工作就隻能回內地等單程證, 反而不能過正常的夫妻生活了. 那就是: 要留在老公身邊隻能咬著牙去上班, 要做全職housewife的話反而不能跟老公在一起...唉....
哦, 回一下那位讓我問男朋友的"有心人士". 我男朋友是在香港出生的中國人, 但是很小就全家移民去了美國. 我們在美國就認識了. 但是我不喜歡留在那邊, 才選擇回香港工作生活的. 他在那邊待了二十多年, 比我還晚回來工作, 所以對這種身分上的問題一竅不通. 有勞大家了. 小女子感激不盡.
謝謝大家的熱心幫助, 那麼.....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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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就花650萬投資,拿個身份,什麽問題都能馬上解決了
-eyed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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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2009 postreply
19: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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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的,很不合理
-快雪時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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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2009 postreply
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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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有居留權,7年以後成為公民。
-eyed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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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2009 postreply
20: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