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遇到過,發票上寫著7天內可以退貨,拿去退,銷售員就立即把這張發票給撕了。
香港有這樣的無賴當銷售員(這樣的人是不多的,多年隻遇到過這麽1次)。
針對內地旅行團的銷售店,還有不買貨不許走,在不買就放狗,這種在其它地方都見不到的強盜與搶劫式的銷售法。
香港購物天堂應該是言過其實了,我認為香港是商家的銷售天堂到比較貼切,因為即使用行騙銷售法、強盜與搶劫式銷售法也不用擔心後果!
香港隻能7天內換貨,無條件退貨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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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去的哪家店啊?這麽猖獗?! -快雪時晴- ♂ (0 bytes) () 02/23/2009 postreply 18: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