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症室故事2: 令人抓狂的AMA

來源: 2021-01-28 13:17:1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美國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凡是神智健全的病人都對自身的疾病治療選擇有絕對的控製權利(autonomy),因此也有拒絕治療的權利(Against Medical Advice, AMA), 同時還允許病人有隨時反悔的權利。但是醫生和醫院卻沒有任何拒絕治療患者的權利。這種法律規定就會產生許多奇葩的AMA的故事。

 

Mary 是一個40歲左右的白人婦女,患有一型糖尿病,經常不按時用藥,還天天抽煙,吸大麻,是我們醫院的常客。很多醫生護士都很熟悉她了。這天早晨八點多,我剛一接班,Mary就來了,主訴是腹痛,嘔吐和腹瀉。一查她的血糖,高達六百多。這是很嚴重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症(DKA), 病人有嚴重的脫水和電解質紊亂,不及時治療,死亡率很高。趕緊讓護士開通兩條靜脈輸液,查血驗尿,一通忙活。由於她的血鉀過低,還無法啟用胰島素,隻能先靜脈補鉀和給止吐藥物。過了一會兒,Mary感覺好一些了,就要求出院。護士苦勸不聽。我隻好親自出馬,曉以利害。最後還用了我們的撒手鐧,警告她如果她堅持AMA,醫療保險公司會拒絕支付,病人自己要負責一切醫療費用。這一招對有商業保險和在乎credit的人很管用,但對於從不支付醫療賬單的人則毫無意義。Mary去意已決,無奈隻能讓她簽字AMA出院。

 

到了下午一點多,Mary又回來了,這一次她吐得更曆害了。沒有辦法,隻能一切重新開始。DKA治療起來很繁瑣,一是要排除體內感染的情況,需要做很多檢查。二是每一個小時都要測病人的血糖和電解質,三是降糖速度不能過快。醫生護士的工作量都很大。我事先給她說好,她的病情嚴重,需要住院治療,所以今天肯定是回不了家了。Mary這次呆得時間比上午長一些,但到了下午三點多,又是故技重演,要求出院。我極力壓製往我的情緒勸她留下,並且吿訴她說,她這樣做不僅是對自己的身體不負責任,也是對我們的工作不尊重。Mary有一情格特點,不哭不鬧不強嘴,但是任憑你費盡口舌,就是油鹽不進,非要堅持出院,又一次AMA

 

到了晚上九點多,值班護士對我說:guess who’s back?  我馬上回了一句:are you kidding me!果不其然,Mary又出現在我們的ER。我們都在想,離這裏不遠還有兩家醫院,她幹嘛就可著我們這一家折騰?經過白天的兩次治療,護士已經找不到她的手和前臂能用的靜脈,糖尿病患者又不能在腳上用針。隻能做一個技術難度高的中心靜脈通道(central line).  我對Mary說:這一次你可不能走了吧。到了淩晨一點多,她的血糖水平降低了,anion gap 也快恢複正常了,我的住院醫矚已經開好,一切就緒就準備收她住院了。Mary又要第三次自行出院!不算其它的費用,光是那一個費時費力給她建的central line kit 成本就是一幹多美金,現在必須拔掉。問題是她要是再一次回來可咋辦?我氣憤地質問她為什麽一次又一次這麽做?她回答說家裏有兩個孩子沒人照顧。可是當班護士立即回應了她,她的兩個孩子最小的也有十七歲了,為什麽需要她的照顧被當場揭穿謊言後,Mary也不再做任何狡辯,擺出了一幅我是無賴,你能把我咋地的樣子。我實在是太生氣了,對她說:我的班今天八點結束,如果你再要回來,please don't come back to my shift 

 

沒成想Mary就因為這句話,一封信把我告到了醫院裏。我看到她的信真覺得沒有天理了,拉著ED director 就到了chief medical officer的辦公室,他們對Mary早有耳聞,聽完了我的敘述,他倆也隻能搖頭苦笑。聯想到國內醫院經常發生因病人不能及時付費而被拒絕治療,導致患者死亡的事情。我認為中美兩國在一些法律和政策上都處於情理的兩端,(比如這次兩國的抗疫措施,孰是孰非,頗有爭議)。我真希望有一天兩國能夠找到和實施恰當的政策和措施,既不像中國醫院那樣唯錢是尊,置生死於不顧,又不像美國醫院這樣任意一些人濫用和浪費醫療資源。但是從目前兩國的體製看來,這隻是一個幻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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