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附近小鎮發生庭審槍擊案,被告當庭拔槍打死檢察官

德國南部發生庭審槍擊案 被告當庭拔槍打死檢察官
文章來源: 鳳凰網



德國南部巴伐利亞州達豪市發生一起槍擊案。

一名被告人在庭審辯論過程中突然從褲兜內拔出手槍,在瞄準法官射擊未中後,隨即向31歲的公訴檢察官連射三槍,被子彈射中的檢查官在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身亡。庭審現場多人受到驚嚇,但沒有更多人員傷亡。

新華網柏林1月11日電 德國南部巴伐利亞州達豪市11日下午4時左右發生一起槍擊案。一名被告在法庭審理過程中突然拔槍向公訴檢查官開槍,被子彈射中的檢查官在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身亡。

據慕尼黑《南德意誌報》報道,巴伐利亞州司法部門發言人克拉梅什對媒體說,現年54歲的凶犯是當地一運輸企業的企業主,當時正因挪用公款罪在當地地方法院出庭受審。被告在庭審辯論過程中突然從褲兜內拔出手槍,在瞄準法官射擊未中後,隨即向31歲的公訴檢察官連射三槍,子彈分別擊中檢察官的腹部、肩部和胳膊。警察迅即將凶手撲倒,防止他向在場的其他人開槍。庭審現場的許多人受到驚嚇,但沒有更多的人受傷。

據慕尼黑公共司法檢察署一名發言人介紹,凶犯因為被指控私自挪用了其企業員工約4.4萬歐元的社會醫療保健及養老金款項而出庭受審。按照當地法律,他將麵臨從罰金到最高5年監禁不等的刑罰。

目前警方還不清楚凶犯是如何將手槍帶進庭審現場的。德國法庭的庭審除重大案件以外,安全防控措施一般都不是很嚴格,通常由主審法官根據現場判斷是否實施安全防範。盡管最近巴伐利亞州司法部門要求主要法院提高安保級別,但是很多像達豪這樣的區級法院的安保防控措施一直都很疏漏.

2009年4月,德國南部城市蘭茨胡特一名60歲男子在一起關於家庭遺產糾紛的庭審中,開槍射殺自己的弟媳後飲彈自盡。
同年7月,一德國男子在東部城市德累斯頓一起案件的法庭審理中,用刀刺死了一名出庭做證的埃及孕婦,凶手後來被判處終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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