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公司的一個同事,休了一年產假,之後又延了一年,兩年到期跟公司簽了Aufhebungsvertrag,聽她自己說她不想回公司,聽我們頭說公司也不想要她回來
我們公司layoff估計還沒有遣散費可拿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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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公司都這德行
-老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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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1 postreply
07: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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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人不能太實在了。我就是信了他們宣傳的所謂保護婦女兒童的用工法規,結果犯了低級錯誤
-說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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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1 postreply
18: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