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個核電站不是下馬,停三個月是為四大州選避風頭拉選票

官麵的說法是停產檢查三個月,實際上是想對前國防部長造成選票流失進行補救。

因為當初延長使用期是修改了法律的。法律規定政府可以在有必要的情況下要求核電站停產檢查三個月。至於政府認為的必要性是否成立,核電廠可以通過法律抗訴而最終不執行。

所以墨客爾的決定完全是要受到核電廠配合才有實際意義的。更何況三個月後完全由核電廠自己決定是否繼續開工。不過這對墨客爾就沒什麽要緊了。要緊的是表了態,度過了幾個州選。九月份在想個辦法懵選民的算過了難關、有一年的太平時間了。

那麽核電廠會不配合政府呢?估計會的。因為目前所有德國核電廠都是由國家擔保生產的。比較一下每輛在路上開的車都必須買責任保險,就知道這國家憑著納稅人的錢給核電廠出的擔保有多少分量了。

所以隻要延長試用期的法律沒改之前,墨客爾的這些說法都隻是做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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