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老王和小印都不值得同情!

來源: 伊眉兒e 2010-04-30 06:45:1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6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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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我認為老王和小印都不值得同情!
我認為老王和小印都不值得同情!
那個小印,本就值得教訓,原因是他對著一個錯誤的人做了錯誤的判斷或指責。憑心想一想,對好人,怎麽能忍心胡說八道?對壞人,又怎麽可以汙蔑或有其它刺激其神經的行為呢?
那個老王,更不能值得同情。辛辛苦苦的爬到這個位子,倘是稍有人性,上有老下有小,怎麽能既不念自己一路的艱辛,又不顧陷父母子女於絕境,就為了圖自己一時之快,天沒有絕他的路,是他自己絕了自己的路。
一個人,如果是四麵楚歌的話,就一定要考慮是自己有問題,即便自認為無過,也要估量一下自己的實際能力來看情形是否適合做某些事情,或達到某些目的,可他天時,地利,人和,一樣都沒有。
大家在讚揚那個犯了重罪的人,如果這樣下去,將來還不要禍亂橫生?人人都古道熱腸,連篇連幅的在支持捐款,我問大家,若是挨槍子的是自家的那位,你們的感覺如何?當然,做為局外人來講,孩子是可憐的,可是,比這個更可憐更無辜的多了,不知大家是否也都熱情如此?
這讓我想到了中國處死日本毒販的報道。那些鐵定的死刑犯,他們的國家也曾試圖交涉以換取罪犯的減刑,雖然沒成功,卻說明了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這些毒販在自己國內犯事,他們會理所當然的被按司法程序辦事,如有高官幹涉,就會是幹擾司法。他們當然不會這樣做了,要是真幹涉的話,國家就無法可講了。問題是,自家的人在別人家的地盤犯事,總不能視而不問吧?所以就幹涉一下,這樣,即使起不了作用,可麵子裏子是有了,說穿了就是借題發揮國家之間的較量而已。
殺人這檔子事,我覺得王醫生做得很不對,一件擱別人身上完全可以成為記憶的事,他卻做得如此極端。有人把他捧成了英雄,甚至成了民族英雄。有別於當年扔布什鞋的那位,我相信這不是王醫生的本意。
也好,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權且把他當成受害者,或一個典範吧。或許外族人真會對我們刮目相看呢,他們會說:瞧!中國人也不好惹呐。然後他們就會小心自己的言行了, 那這件事就
這樣,大家支持他,聲援他和照顧他的家人,一切似乎都變成了一種力量-----民族力量。
那麽,殺人也就變成了一種理由。

所有跟帖: 

看不出個所以然,比如 -哈_哈- 給 哈_哈 發送悄悄話 哈_哈 的博客首頁 (72 bytes) () 04/30/2010 postreply 06:53:38

她指的是原因吧?嗬嗬。。 -無忌你是誰?- 給 無忌你是誰?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30/2010 postreply 07:19:25

同情有P用啊? -europe- 給 europe 發送悄悄話 europe 的博客首頁 (42 bytes) () 04/30/2010 postreply 06:54:57

這話就很自私 -無忌你是誰?- 給 無忌你是誰?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30/2010 postreply 07: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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