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一共在德國換了2次工作,目前是第三份工作,而且一幹8年。
2) 我的3個工作都是馬上要人,不是"第二天", 一般就是一個月以後直接上。公司給你一個月的時間準備,和原公司辭職,搬家。至於第一個工作的勞動許可是先和實習生簽,但工資不少,然後在2個月之內辦完勞動許可。由於是小地方,那個公司又是當地納稅大戶,當地的arbeitsamt沒什麽問題。隻是我當時讀書的時候住的那個城市的外管局找了點麻煩。
3) 當然麵試都是2個人的,一個用人部門,一個HR部門。其中第2個公司是個小公司,2個合夥人都點頭就可以了。
4) 也可能你指得是大公司,辦事效率低。小地方和中小型企業辦事效率很高,當然,前提條件是老板看上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