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搞怪的東西,標新立異,如一陣台風。生命力大多數極短。流行一陣就過時了--也就是不“時尚“了。
而在這短短的流行期過後還有審美生命力的東西,仍然被主流社會持續欣賞的,就從“時尚“演變為“經典“了!
比如牛仔褲,剛問世的時候隻是那些潮人才穿的,很多傳統人士並不接受,認為是搞怪,不上台麵,不得體沒品位。但是隨著接受和欣賞他的人日益增多,也就得體了,經典了
你那個不是“時尚“,而隻是“得體“。“時尚“本來就是
本帖於 2010-08-25 09:31:4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