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德國大黨聯盟實施的醫保改革責各私人保險公司今年起必須提供與法定保險“相似”的保項,比如提供與法定保險同樣範圍的保險,其保金不得超過法定保險的上限。
五家私人保險公司聯合三位投保人代表針對這項2007年製定的醫保改革向德國憲法法庭提出訴訟,認為這項改革新規定傷害了承保方(保險公司)的擇業自由。
今天憲法法院的判決認為該規定完善了私人保險業和法定保險行業之間的不公平現狀,而並沒有傷害保險公司的擇業自由。
具體報道:
http://www.focus.de/finanzen/versicherungen/krankenversicherung/krankenversicherung-gesundheitsreform-ist-verfassungskonform_aid_406928.html
想問問:有人考慮過、參加了這類保險嗎?有沒有經驗可以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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