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第一句你這樣寫為妙...
"女人找錯丈夫是可以避免的。我也有幾個EX,我沒有想去說他們的壞話。"
然後,下麵的內容就記不起推敲了,嗬嗬。。。
既然,婚前,婚後,男人都可變成女人眼中的畜牲,那為何女人要和畜牲結婚,冒著和野獸交往,被吃的風險。 結論為:女人天生喜歡畜牲。不容置疑。
嗬嗬,你寫的看似有道理,可真的禁不起推敲啊?
本帖於 2010-08-25 09:31:4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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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沒有道理我倒是不在乎。這隻是我的看法。我不同意的就是 -老恐龍- ♀ (104 bytes) () 05/05/2009 postreply 03: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