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法裏§36 Abs 2.是允許的.

來源: 老油條 2009-04-23 00:36:2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09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老油條 ] 在 2010-08-25 09:31:4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89年以前是可以的,父母可以一次拿到2年的簽證,可以續簽,每次兩年.
但是現在具體操作是比較困難的,要看各方辦事人員的理解程度了.
這裏法律條文所謂的比較強硬的理由一般指.
父母一方喪偶了,且在居住國沒有生活來源,沒有其他子女,生活無法自理的情況下,可以發放簽證,
但是在德的子女必須負擔在德國的醫療保險,社會保險....
如果就一普通的職員,就還是算了.
如果有個幾百萬歐的話,給外管局看看,父母肯定能拿到長期簽證.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