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http://www./bbs/printthread.php?threadid=200490
第 5 帖 ] 發布人:sillymouse
回複:是有人想把水搞混
» 引用內容由用戶 哪吒 發布
是有人想把水搞混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的意見(全文)
................
(六)加快建設醫療保障體係。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為補充,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係。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共同組成基本醫療保障體係,分別覆蓋城鎮就業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農村人口和城鄉困難人群。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原則,從重點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門診小病延伸,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國家、單位、家庭和個人責任明確、分擔合理的多渠道籌資機製,實現社會互助共濟。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統籌層次,縮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終實現製度框架的基本統一。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加快覆蓋就業人口,重點解決國有關閉破產企業、困難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及非公有製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2009年全麵推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重視解決老人、殘疾人和兒童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全麵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逐步提高政府補助水平,適當增加農民繳費,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鄉醫療救助製度,對困難人群參保及其難以負擔的醫療費用提供補助,築牢醫療保障底線。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製度。
...................
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和城鄉醫療救助製度之間的銜接。以城鄉流動的農民工為重點積極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以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為重點改進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妥善解決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簽訂勞動合同並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係的農民工,要按照國家規定明確用人單位繳費責任,將其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其他農民工根據實際情況,參加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務工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http://news.hexun.com/2009-04-06/116401016_3.html
我的理解:"海外永久居民回國後等同於城鎮非就業人口、農村人口, 完全可以加入國家的醫療保險計劃。"
完全同意。現在中國政府做的任何事情,到那些五毛狗嘴裏都是垃圾。那些狗沒也不想想,現在國人也不想20年前那樣沒有思考能力了,那麽好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