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聽到件趣事,和你這個類似

本帖於 2010-08-25 09:31:4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朋友家LD是律師,從事務所辭職閑付一段時間後自己開業。後來報稅時出了問題,稅務局堅信朋友LD領取失業金的時間超過他們申報的,有意隱瞞收入。朋友一家當時十分緊張,因為律師和其他行業不同,一旦稅務局的指控成立,罰款是小事,厲害的是朋友家LD的律師資格會因此被取消。朋友LD抗訴,稅務局的答複就是要求朋友家證明在被指控的幾個月裏沒有拿到過錢。
朋友講起此事時也是搖頭歎氣說,我能證明我得到東西,大不了拿出來展示一下,可如何證明沒得到的東西啊? 赫赫

不過話說回來,商業上要求certificate似乎還是挺常見的,最後大概還是誰來買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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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中隻做無罪推斷 -大蜜蜂- 給 大蜜蜂 發送悄悄話 大蜜蜂 的博客首頁 (126 bytes) () 04/16/2009 postreply 03: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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