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 出門在外,“和為貴”,

本帖於 2010-08-25 09:31:4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都是一些誤會所引起的不愉快。老外和警察趾高氣揚的架勢固然可氣,可總覺得咱國人是不是肝火也太旺了點兒。張口閉口叫人SB 估計當時的態度也夠盛氣淩人的了。總之, 出門在外,“和為貴”,如果當時能向人家的幹涉先表示感謝,然後再心平氣和地告訴人家,這是場誤會;即使叫警察來的事讓人不愉快,但仍然堅持心平氣和,據理力爭,也許會將這場不愉快的負麵影響減少到最低點,也許當時就能得到警察的理解而放行。因為即使跟人家吵,最後還得去警察局,不但耽誤了自己的時間,還鬧得個滿心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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