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26日 18:0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布拉格2月26日電 德國一名已經工作了31年的超市女收銀員因貪汙1.3歐元退瓶費遭到公司即刻解雇。24日柏林和勃蘭登堡州勞動法院二審裁定她的雇主對她所做的處分是正確的。
女法官丹尼爾.雷貝爾解釋說,做出這一裁決的理由是被解雇者在雇主那兒已經造成無法修複的信任損失。
這並不取決於貪汙的數額大小,她說,收銀員必須以忠實可靠得到雇主的信任,“即使很小的款額也要保持絕對誠實”。
以客觀事實作為依據的犯罪行為的重大嫌疑,可以成為解雇理由,雷貝爾法官說。
據德國媒體報道,這位已有3個子女和2個孫子女的柏林婦女在法院宣布裁決之後嚎啕大哭,她說她想不到法院會做出這樣的裁決。她表示要向德國憲法法院提出上訴。
對這一事件的報道成為許多德國媒體的頭條新聞。德國工會聯合會稱這是德國工人“黑暗的一日”。芭芭拉.E的朋友和工會聯手組織了一個“與埃梅莉團結一致委員會”聲援她。
50歲的芭芭拉.E在德國連鎖超市凱澤斯-騰格曼(Kaiser’s Tengelmann)工作了31年,去年1月她被指控把兩筆分別是48和82歐分的退瓶費占為己有,遭到即刻解雇。
芭芭拉.E不服處分,認為那是雇主對她參加前年秋天罷工活動的報複。凱澤斯-騰格曼連鎖超市有700多家分店。但是去年8月柏林勞動法院駁回了她的起訴。
50歲的芭芭拉.E此前拒絕了她的雇主以較為體麵的“正式解雇”處分取代“即刻解雇”處分的提議。
在歐洲許多國家,“即刻解雇”是雇主對員工能夠做出的最嚴厲無情的處罰,員工往往會喪失通常可以享有的解約補償權益。(黃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