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中國客車設計 德國企業被判賠2116萬

來源: seniorscientist 2009-01-21 07:50:1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92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seniorscientist ] 在 2010-08-25 09:31:4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核心提示:德國尼歐普蘭汽車有限公司起訴稱,2005年,他們生產銷售了“歐洲星航線”係列客車並享有專利。次年該公司就發現,中國三家企業生產和銷售的A9係列客車涉嫌侵權。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判決中方3公司賠償德國公司2116萬餘元。

認為江蘇鹽城中威客車公司(簡稱中威客車公司)等3家中國公司生產銷售的大客車“抄襲”了自家客車的外觀設計,德國尼歐普蘭汽車公司將其告上法院,索賠4000餘萬。記者昨天獲悉,市一中院一審判決中方3公司賠償德國公司2116萬餘元。

德國尼歐普蘭汽車有限公司起訴稱,2005年,他們生產銷售了“歐洲星航線”係列客車並享有專利。

次年該公司就發現,中威客車公司、中大工業集團公司生產和銷售的A9係列客車涉嫌侵權。在北京地區,該係列客車由北京中通星華汽車銷售公司對外銷售。

法庭審理時,德國尼歐普蘭公司認為,該係列客車已經侵犯了“歐洲星航線”客車的外觀設計專利權,他們要求上述3家被告公司停止生產和銷售涉案侵權產品,兩家生產商則連帶賠償自己4000萬元經濟損失。此前,為了打這起官司,尼歐普蘭公司特地斥資近百萬元購買了一輛被告生產的客車,遞交法庭,作為證據。

被告生產商中威公司認為,被指侵權的產品外觀,由該公司自主開發,並未構成侵權。而銷售商中通公司則稱,他們作為銷售商,無法確認商品是否侵權。

最終,通過對比中威公司製造的A9係列客車與“歐洲星航線”客車的外觀,法院認為,兩者有著眾多相同的設計,而這些設計基本構成了客車的整體外觀。雖然少部分設計上存在一定差異,但這些差異都屬於局部細微差異,對於客車產品整體外觀的視覺效果不會產生顯著影響。

據此,市一中院認定,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屬於相近似的外觀設計,北京中通星華汽車銷售公司應立即停止銷售涉案客車;中威客車公司、中大工業集團公司應停止製造該侵權客車,並共同賠償原告2000萬元經濟損失及116萬元訴訟合理支出。

所有跟帖: 

文章來源?尼歐普蘭的德文? -你是誰?- 給 你是誰?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1/2009 postreply 08:02:20

Neoplan 就是MAN啦! -zoude- 給 zoude 發送悄悄話 zoude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1/2009 postreply 13:39:17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