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民主與幸福

法國人正在討論大選,用他們的話來說,從兩個笨蛋裏挑一個稍微不那麽笨的蛋不是什麽好玩的事兒,於是甚至有人為此上街遊行。和我們同在Ames的兩口子對選舉達不成共識,他們說與其分別投兩黨一票,不如兩票抵消,誰也不投更消停。在國外的法國人必須在規定的日期通過法國駐外使館做選民登記,投票當天必須親自到設立在使館的投票站去投票。從我們所在的大農村,午夜狂奔六七個小時去芝加哥,投效果相抵的兩票,從經濟的角度來說,實在不是什麽明智的選擇,所以他們不去投票完全可以理解。在國外的法國人還有另外一種投票的辦法,就是提前寫好投票委托書,讓家人替自己投票。我家這位不合格公民隻用兩耳聞聞窗外事,什麽委托書,什麽選民登記他一概當沒那回事。因為他原本心儀的候選人因嫖妓不給錢事件在去年就徹底出局了,而他對其他候選人的態度就是不屑一顧。

我作為沒有資格選舉的人對選舉多少還是向往的,可是我也很清楚的知道如果讓我從幾個小人裏麵挑個最小的,那最終也隻能棄選。候選人其實是各個利益集團的代言人,而總統是各個利益集團角力過程中最強勢的那個獲勝者,總統作為一種職業,他的工作是在保障強勢群體利益的情況下,如何更體麵的兼顧弱勢群體的生存狀況。弱勢群體的代言人根本是坐不上談判桌的,或者說在他坐上談判桌之前他已經從領袖墮落成了政客。

我們追求的民主如果隻是人人都有投票權那我認為這隻是畫餅充饑的民主。在追求選舉權這種偽民主之前,我覺得更實際的需要解決的是每個孩子都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十八歲之前他們不會有選舉權,可是他們有權不忍受饑寒交迫,他們有平等的權利受教育。原始社會的首要任務或許是求保生存求發展,現代社會的首要任務難道不應該與原始社會有所不同嗎?我覺得社會發展到不同階段,社會的首要任務也應該隨之變化,現階段就應該是均貧富而不是什麽求發展。

法國和美國最大的區別在於,到目前為止,法國是把追求社會平等放在第一位,而美國是把保障個人的自由放在第一位的。很明顯當一個社會追求平等的時候,理所當然的弱肉強食會被認為是不合理的事情,這個社會會用許多的方式去阻止弱肉被強食。而當個人的自由被放在第一位的時候,弱肉強食就是自然天成的事情,這個結果不是誰的錯,是造物主上帝安排的。
同一件事情一方麵認為理所當然,一方麵卻認為不合理,那麽顯然大家說的不是同一種理。理所當然說的是天理,不合理說的是情理,人理。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到底應該講天理還是講人理,情理呢?

在法國人工受孕的費用很低而且大部分醫療保險是負責支付的,墮胎的費用在法國隻要有醫保就是全包的。在美國人工受孕是超貴而且醫保完全不管,墮胎雖然已經合法但在很多州還是有宗教道德壓力的,醫保更不可能支付所有費用。英國法律禁止商業代孕但不反對自願代孕,美國部分州代孕合法,部分州代孕非法,但合法或者非法判斷的標準跟商業或者自願無關。在法國產婦有三個月,半年的帶薪產假,如果不帶薪最長可以在家呆三年,視生第幾胎而定,無論產婦選擇什麽都不會失去工作。法國母親還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工作時間,或者每天工作六小時,或者每周工作四天,當然這也看你從事的什麽工作,如果本來隻是鍾點工那當然是沒選擇的,但一般的全工職員都有選擇。在美國產婦居然是沒有產假的,這點連中國都不如,很不可思議。從這些方麵我們可以看出法國以及歐洲對事情的態度通常是基於情理,而美國則是金錢萬能,充分體現了強者生存的法則。

在法國我們屬於不拿失業金救濟金以及任何社會津貼的,所以我們應該不屬於弱者,在美國我的收入雖然為零,但和老公人均一下也在平均水平之上,因此可以說在美國我們也不屬於弱者。從社會製度的角度來說我們兩個非弱非強的人都喜歡法國。美國的製度一定程度上鼓勵大家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與人競爭當中,可這實在不是什麽享受生命的過程。我們更願意在法國被劫我們有限的那點福,多交點稅,哪怕隻是得到隱隱約約的一些人與人之間相親相愛的感覺,我們知道別人也許永遠不愛我們,但也沒有仇恨我們的理由。我們的進取心不被激勵,或許還被削弱了一些,但這有什麽所謂呢,如果我們和大家的幸福感都因此而多一點,那就這樣吧。反正幸福與民主無關,民主與大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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