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象招收美女學生比當博導更有動力.
我有三個曾經一起搶 * 肉吃的死黨:
A 在美國泡海水一年,淹得半死,啼啼哭哭回去,後升廳級黨委書記,很早就當了博導.我對他的評價是:"誤人子弟". 對此他授予我"反黨反人民"的光榮稱號,因為他代表黨.我回國,他一般請我吃海瓜子和麻葉.
B 在美國泡海水兩年,向領事館表了決心,高舉紅旗回去的,業務臭不可耐(相對我們中的大多數來說,比起其他人群還是可以的),日夜做博導夢,拍遍MP後如願以償.我回國,他一般請我吃燕窩和鮑魚.
C 在美國泡海水3年,業務很是得了,回去後躲在陰暗角落自搞一門派,錢多的不知往哪花,叫他申請正教授和博導他都聽不見,讓他去當係主任和醫院院長他都懶得理你.我回國,他一般請我吃艇仔粥.
最後我發現,C 活的最瀟灑最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