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投票表決法律與全民普選總統和議員是兩個絕對不同的概念:你能舉出哪一位當選總統,哪一位議員當選後不算數再重選的例子麽?
愛爾蘭的裏斯本條約投票是另一個範疇的事:愛爾蘭人完全可以再次投反對票,沒有任何一個人或政黨能操縱這類選舉或公民投票......
這大約就是“民主”的要義......
回複:你對法國的民主體製知多少?你對我指出的例子有什麽解釋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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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同的概念“ 就不一樣?能從新投票,那第一次投來幹嘛?
-wang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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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2009 postreply
16: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