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待領養的殘疾兒童很多。如果申請領養人在所在國的手續齊全,卷宗送入CCAA以後,一般至多3個月就可以得到消息。
2.由於國內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尤其是對中國公民自己領養條件的放寬,國內待領養的健康兒童很少很少。一般在手續齊全的卷宗送人CCAA以後,要至少等2-3年時間。比如現在,CCAA還在處理即匹配2006年上半年的申請卷宗。
3.我非常吃驚你的同事所講的情況。通常,當CCAA通知領養父母來華時,中國方麵隻是在走行政手續,不會有變卦的情況。
我本人在1999-2000是為中國某省的省會市做領養團隊的翻譯的。所以,該省各個縣市的涉外領養最後都要到省會市做相關的手續。我隻聽說過一例,領養人已經到達國內,見過孩子,手續已基本完備,隻在北京還有一點兒要辦理。小孩子——不是嬰兒,突然大哭大鬧,說是不想和領養父母走了。因此,領養沒有成功。
4.歐洲各個國家的領養政策不一樣。領養申請人所在的法國是怎樣管理的,它的領養管理機構和CCAA的關係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
CCAA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幾個月前還和他們通了電話。
所有跟帖:
• 多謝多謝,非常有用的信息。碰到內行了。 -青銅騎士- ♂ (0 bytes) () 05/09/2009 postreply 01:40:28
• 馬甲?沒那個閑工夫。注冊一個就覺得很麻煩了... -咪嗚- ♂ (0 bytes) () 05/11/2009 postreply 13: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