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同意的觀點,不一定是放屁;你同意的觀點,不一定不是放屁。
所以,如果你連這一點都不懂,隻能是神經病。虧你還在國外,尊重不同的思想都還不知道。你是法壇的恥辱。
這篇文章再次證明:神經病一般都自以為是正常人。
所有跟帖:
• 用國務院新聞發言人的話叫,自取其辱。 -咪嗚- ♂ (0 bytes) () 04/16/2009 postreply 08:03:33
• 是啊,吵架本來就是“丟份”的事情,更何況是跟您呢?無地自容啊。下不為例。繞了。 -水巷人家- ♀ (0 bytes) () 04/16/2009 postreply 08:49:32
• 我何時和你吵架了??是這個什麽專欄要找事。。。你也看見的。 -咪嗚- ♂ (184 bytes) () 04/17/2009 postreply 01:26:44
• 你罵她是神經病就是尊重了?難怪你老說中國人沒邏輯。 -帝心鵑- ♀ (88 bytes) () 04/16/2009 postreply 09:54:36
• 春秋筆法,繞過。 -咪嗚- ♂ (0 bytes) () 04/17/2009 postreply 01: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