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南方周末
拍賣圓明園銅獸首案原告律師任曉紅:這注定是一場失敗的官司
“這是一場倉促的訴訟。”律師任曉紅無奈地說。
不 出她所料,北京時間2月24日,法國巴黎大審法院最終還是駁回了“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APACE)”要求緊急中止法國佳士得公司拍賣中國圓明園兔首和 鼠首銅像的申請。理由是:事件在3個月前就已經曝光,原告無需訴諸緊急裁定程序;APACE隻能代表該協會,既不能代表中國,也不能代表“公眾利益”,不 具備訴訟資格,因此駁回訴訟請求。
此前,在聲稱要高調訴訟的首席律師劉洋帶領下,要求佳士得公司停止拍賣圓明園文物的運動已經轟轟烈烈地進行了3個多月。
不過,激情並沒能轉化成有計劃有準備的行動。任曉紅律師庭審前在最後一周接手官司,最後三天找到APACE做原告,最後一分鍾提交訴狀。
沒有合適的原告,沒有適用的法律,比抗議更有效的是製定細致的訴訟計劃,可惜也沒有人做,任曉紅最後稱這場官司是“象征性的”,是“為了表現我們永不放棄”。
2月24日,任曉紅在巴黎接受了本報專訪。“這兩個獸首的案件應該放下了。”她說,“應該更多被關注的,是那些正在被盜賣出來的文物。”
最後出麵的是一個法國人
庭審當天,巴黎大皇宮的克裏斯蒂拍賣行門前,有華人在組織抗議,散發宣傳冊,“起碼讓法國人知道自己要拍的東西是什麽”。這樣的抗議活動將持續三天,“二三十位留學生還是顯得勢單力薄了點。”
與之前媒體轟轟烈烈報道的熱鬧相比,2月23日的法庭上,中國人則表現得出奇冷清。
這是一場遠在法國開庭審理的關於中國文物的訴訟,然而,確切地講,法庭上站著的沒有一個人是中國籍,庭審大廳裏沒有響起過中國人的聲音。
原告不是之前所說的“愛新覺羅宗親會”,也不是中國“圓明園管理處”,而是“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APACE),其注冊地在巴黎,僅有3名成 員,分布在西班牙、法國和中國。佳士得公司代理律師說,他們曾經按該協會在警察局登記的地址去尋訪,結果看門人表示並不認識協會主席高美斯 (Bernard Gomez)。
原告隻聘請了兩名律師,除華裔法國律師任曉紅之外,還有一位是她的合夥人法國人沙葉赫。21日匆忙抵達巴黎的中國“圓明園海外流失文物訴訟律師誌願團”(以下簡稱“律師團”)首席律師劉洋也隻是坐在了旁聽席上。
而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字排開的7名代理律師和一名檢察官,“前麵四個都是五十多歲,都是巴黎甚至法國有名的大律師”,他們分別代表法國文化部、佳士得公司和皮埃爾·貝爾熱(兔首和鼠首的目前持有者)。
原告律師提出了訴訟目的更多是文化保護:獸首有無可爭議的曆史和藝術價值,屬於文化遺產,若將其公開拍賣,可能會被私人買走,流到法國境外,給中國人民、中國文化曆史甚至世界文化遺產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南方周末:你是什麽時候接手這個案子的?
任曉紅:接手這個案子是上個星期,上周四(2月19日)下午5點最後遞上訴狀,因為法院5點關門,如果周四不遞上去,星期五法院就不 會決定最後能不能遞訴狀,星期五通知我們能夠開庭,然後星期一(2月23日)開庭。星期四下午17點是最後的截止時間遞上去的訴狀,我們接手這個案子,真 的是在最後一刻。
南方周末:你接手這個案子就是在上個星期?
任曉紅:我們最後找到高美斯,最後一分鍾找到他,因為他是一個法國協會,而且這個協會的宗旨就是保護在法國的中國文化藝術,所以請他出任原告。
南方周末:隻能是他?
任曉紅:隻能是在法國的實體,或者是權利所有人,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來進行這場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不願意的話,就必須由法國的實 體提起訴訟。最後我們敗訴的第一個理由,還是資格不夠。因為法國的協會在法國起訴,必須是為保護自己或成員的利益,法官認為一個協會不能夠提出來保護一個 不是自己的利益。
我就想問一下,在三個月炒作期間,律師團做了什麽工作,最後一分鍾遞上去的訴狀?其間有任何關於實際的行動沒有?最後法院的兩個判決理由,第一,訴訟主體沒有訴訟利益,第二,不構成緊急性,因為你們在幾個月之前就知道要拍賣,幾個月前就說了要起訴。
法官說我們不是想訴訟,是搗亂來了。
南方周末:劉洋是上個星期找到你的嗎?
任曉紅:劉洋跟這事沒有關係。這件事情沒有誰是英雄,最後出麵的是一個法國人,這個法國人跟劉洋沒有過任何接觸,他已經接受法新社采訪,說不認識劉洋這個人,劉洋自己在報紙上說高美斯是我(劉洋)的老朋友,這事情是不對的,是我找到他(高美斯)的。
南方周末:被告律師說協會地址老變動,送信都送不到。
任曉紅:很簡單,高美斯沒有錢,所以當初是一個信箱公司,租了一個信箱,人家說在黃頁上根本找不到這個協會電話號碼,這些東西真是先天不足,真的不是我們能解決的問題。
圓明園訴訟成功率是1%,其他人訴訟則是0%
2月18日,劉洋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圓明園管理處原則答應了出任原告申請禁止令,事實上,站在原告席上的是一家旨在保護中國文化和曆史文物的法國協會。同樣沒有出現在原告席上的還有之前曾被劉洋認為“目前為止最合適的原告”——“愛新覺羅宗親會”。
事實上,早在2008年11月份,劉洋就曾表示希望能獲得一紙“授權”。他說,有權提起訴訟的主體主要有兩個:中央政府或者圓明園文物的目前管理者 ——國家文物局或北京市文物部門。沒有接到響應後,2009年1月22日,劉洋還在向全社會公開呼籲:征求追索圓明園流失文物的原告。隨後,才確定了“宗 親會”作為原告。
在任曉紅看來,“宗親會”更加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如果提起訴訟,法國法院連受理都不會,更別說是開庭。“宗親會注冊地是香港,根本不可能在法國提 起訴訟,這是法律常識。”“既然是打官司,就得按照法律的遊戲規則,如果是道德譴責,那是另外一回事,曆史的車輪和道德的晉級不合拍。”法國當地華人社團 “四月之友協會”的一位負責人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說:“盡管國內報道炒得很熱,但我們缺乏對法國司法和社會的基本了解,想想真有點可笑,我們也需要反思。”
在法庭上,佳士得公司律師團中的一位律師對法官說:“我今天早上接到兩個法國博物館館長打來的電話,他們對我說,如果我們敗訴了,那麽他們的博物館就要空了。”
南方周末:敗訴跟原告的身份有關係嗎?
任曉紅:沒有關係。任何人即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圓明園來起訴,都沒有一點勝訴的可能,在法律上的勝訴依據為零。如果圓明園訴訟成功率是1%,其他人訴訟成功率是0%。
南方周末:為什麽呢?
任曉紅:因為沒有一個法律說了可以保護150年前被偷來的東西,沒有一條相關的國際公約是被法國議會批準的,所以在法律上依據為零, 無論怎樣辯護,無論誰來辯護都為零,這件事情劉洋自己都沒有搞清楚,外交部發言人也沒有搞清楚,還在講1995年《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實 際上,法國的議會沒有批準這個公約,對法國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即使適用國際公約,溯及力也是50年,也不是150年,所以我們沒有任何根據,即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出麵也不可能贏這場官司。
至於接著起訴買方,我覺得這個更荒謬,因為這個買方,可能佳士得都不會公開,買方的身份可能是秘密的,媒體在這個問題上的炒作毫無意義。一場代表國家利益的訴訟應該是特別嚴肅的事情。
這可能讓中國人失望,但是中國人必須接受一個現實,不少發達國家都沒有批準1995年的國際公約,而簽字的中國、埃及這些文明古國的文物,現在都在 發達國家的博物館裏珍藏。承認也好,不承認也罷,這是一個現實問題。這個是在法國的土地上,進行的是一場法國法律框架下的訴訟,法國的法律絕對不會保護別 的國家的利益,所以這個官司如果在開庭之前我就向媒體公布訴訟必輸的話,人家肯定說我有病想出風頭,我現在可以這麽說了。
南方周末:原告主體不具有合法性,或者不具有說服力,包括之前的愛新覺羅?
任曉紅:愛新覺羅家族如果起訴的話,就不會開庭了,因為它不是權利所有人,愛新覺羅家的產權被新中國繼承了,它也不是法國的協會,是在香港注冊的,法國法律規定協會訴訟必須是在法國警察局登記過的。
南方周末:誰才是合適的原告主體?
任曉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圓明園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下屬的單位,也是可以的。
南方周末:對方有8個律師,準備很充分?
任曉紅:對方律師拿出了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的報道,說中國政府已經授意製造了三個月的輿論,而且說我們的訴訟也是中國政府授意、支持的。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接受過任何政府的授意和支助。
我接手了一個最差的材料
對絕大多數的中國人來說,任曉紅是一個陌生的名字,在國內媒體持續月餘的有關追索圓明園文物的報道中,任曉紅的名字甚至從來沒有出現過。
任曉紅的處境窘迫超出了許多人的想象,直到最後一刻,她才向法庭提交了緊急中止的訴訟請求,並且還是自己並不擅長的文博方麵的訴訟,更重要的是她孤立無援。
法國律師建議她不要接這個案件,但任曉紅拒絕了同事的善意建議。“因為我是中國人,中國人在媒體裏喊了三個月而沒做成這件事情讓我覺得不能接受,其次,法國人都不知道這件事情,這段被搶來的曆史也讓我不能接受。”她對本報記者說。
庭審結束後,劉洋對本報記者說:“對方律師采取群狼戰術,壓著我們律師不讓說話,在法國的國土上,在法國發言,我想法國法官更喜歡發出聲音的是他們的人。可以這樣講,這個判決是不公正的,但是我沒辦法。”
任曉紅律師則表現得更為冷靜:從法律角度講,我們的訴訟困難重重,即使對方7名律師和我們兩名律師的位置調換,也沒有更多勝訴的可能。
法國當地時間22日——開庭前一天,《歐洲時報》聯合中國人民大學歐洲校友會召開了一個關於索寶行動的研討會。《歐洲時報》的報道稱:與會的專家、 學者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討論。歐亞協會秘書長姚蒙感歎:程序法不行,實體法也不行,證據不足,原告也不存在,怎麽討?專家們表示,訴訟“毫無勝訴的希 望”。
一位中國留學生看到報道後不無憤怒地感慨:“他們早幹嘛去了?”
南方周末:你是怎麽準備這個訴訟的?
任曉紅:對我來說,這是我接手的一個最差的材料,昨天法國律師(沙葉赫)開完庭說,打完這個官司再差的材料我們都敢接了,這是最爛的材料,勝訴可能性為零。這個訴狀不是我們明知輸了沒去準備,我們知道對方會說什麽,可有些東西我們真的是沒辦法。
南方周末:那你為什麽還要接訴訟?
任曉紅:我的法國律師剛開始不讓我做,但是我真的是中國人,中國人在媒體裏喊了三個月而沒做這件事情讓我覺得不能接受,其次,法國人都不知道這件事情,這段被搶來的曆史也讓我不能接受。
堅持做這個事情,隻是想提醒大家我們沒放棄,不是兩個獸首不放棄,是我們對這些他們搶走的文物不放棄,是立場問題。
南方周末:劉洋律師在國內接受采訪時曾提到了幾個成功的訴訟案例。
任曉紅:不一樣的,在法國還沒有一個成功的案例。現在是在法國打官司。國內的人還以為要打一個持久戰,其實這個持久戰已經毫無意義了,法國的程序都不懂,我不知道怎麽打這個官司。
南方周末:他(劉洋)昨天就跟我說這個是他們預想之中的,這一步肯定會輸,下一步目標是“流拍”。
任曉紅:中國人在旁邊起個訴人家就流拍了?開玩笑,太小看法國的資本家了,人家真的會把你中國人當成一群吃飽了撐著沒事幹的,不解決實際問題,在這裏無理取鬧。
我覺得完了之後應該把它放下來,這個東西在法國接著訴訟已經沒有勝的可能性了,因為緊急法庭駁回,你再緊急,25號之前已經沒有提起緊急訴訟的可能 性了,即使有新的買方,實體法上還是說沒有任何可能性,其次是買方的身份你都不可能知道,假如買方在中東,你去中東接著起訴嗎?這兩個獸首的案件應該放下 了,更多的東西應該關注的是那些正在被盜賣出來的文物。
自己問問自己,為什麽一直往外流失
雖然圓明園文物事件在中國國內引起了軒然大波,但大部分的法國人並不知道這件事情,更不了解英法聯軍當年在中國的罪行,他們更多知道的是“藝術品”。在兔首和鼠首展出期間,一位細心的中國留學生曾統計過,超過一半的法國觀眾並不知道法國曾經侵略過中國的曆史。
當地時間25日19點或就會被如期拍賣的兔首和鼠首的照片,被印在了14頁宣傳小冊子的封麵,小冊子中還包括了圓明園被毀的曆史、雨果當年譴責英法 聯軍的信……“給買藏品的人傳單,其實很敏感,他們都是法國甚至歐洲、全世界的富豪和貴族,也許就是他們的爺爺奶奶當年搶走了中國的這些文物。”一位發傳 單的中國留學生說。第一天的競拍者中有一半都領到了宣傳冊,“讓他們了解這段曆史,這是我們的目的。”
南方周末:為什麽一個必輸的官司還要去打呢?
任曉紅:昨天我跟法國的同行談這個問題,法國電台反複播放中方起訴佳士得敗訴,但是沒有一個人說,通過訴訟讓法國人知道有圓明園這段曆史。
而且我們跟法國媒體特別強調,在法國有幾十萬件中國流失的文物,很多是剛剛被偷出來的,這些文物是可以通過法庭和平解決的。
南方周末:我們不應該隻關注這兩個獸首。
任曉紅:我覺得媒體關注這兩個獸首是對的,這兩個獸首肯定有曆史價值、文物價值。其實我們更多的文物,比它們更久遠、更珍貴,卻沒有被中國人記住,我覺得這是這件事情中最遺憾的地方,
所以,從一開始我們就講,這次訴訟,是象征性的。
南方周末:象征性訴訟?
任曉紅:姿態性的訴訟。
我跟北非一個阿拉伯協會聯係過,他們為了追討摩洛哥的幾件文物,也動員了二十多個人準備,但那場訴訟最後也是敗訴了。他們就跟我說,你們一定要做,你們試都不試怎麽知道會失敗。
而且,有了這次訴訟,不斷收買中國文物的法國人也會有一點點懼怕,因為有可能哪天他就到法庭上去的。如果你根本就不起訴他,他們就很猖狂。法國每年都有新開的博物館,源源不斷地搜集新的中國文物進來。
高美斯寫一篇文章說,法國的博物館被迫每年建新館,就是為了陳列那些從中國剛被偷回來的文物,甘肅出土的文物,戰國春秋時期的文物,你去法國人家裏,他會跟你說我這個糖罐是漢代的東西。
不光是中國,這些文明古國現在都是弱國,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永遠不能更改這個現狀。我們現在更多的是應該關注那些正在被盜出來的文物,而且是我們中國人自己賣的。這麽多年,我們問問自己,為什麽一直往外流失。
我們跟對方的律師在更衣間裏一直在聊天,他們說,如果你們真的這麽在意,這個事情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中國人買回去。他們說,你們自己想好,別讓文物出來,一到了法國之後,我們就沒辦法了。作者: 南方周末記者 孟登科 袁蕾
拍賣圓明園銅獸首案原告律師任曉紅:這注定是一場失敗的官司
本帖於 2009-03-01 14:44:49 時間, 由版主 perfumelily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