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對中國國籍的夫妻(本帖所涉及的人都不是美國納稅居民),在美國股票公司開設一個joint賬戶,如果其中一方去世,是不是隻要把其中一人的名字從賬戶裏去掉,就可以了?還是需要設立書麵遺囑給美國股票公司看?
如果這對夫妻去世,他們的孩子是第三國國籍,也不是美國納稅居民,繼承他們股票賬戶裏的資產,假設資產數額超出美國遺產稅的起征點,他/她是否要向美國繳納遺產稅?
謝謝懂行的人指點。
假設一對中國國籍的夫妻(本帖所涉及的人都不是美國納稅居民),在美國股票公司開設一個joint賬戶,如果其中一方去世,是不是隻要把其中一人的名字從賬戶裏去掉,就可以了?還是需要設立書麵遺囑給美國股票公司看?
如果這對夫妻去世,他們的孩子是第三國國籍,也不是美國納稅居民,繼承他們股票賬戶裏的資產,假設資產數額超出美國遺產稅的起征點,他/她是否要向美國繳納遺產稅?
謝謝懂行的人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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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外國人在美國財產,六萬元以上都要交遺產稅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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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9 postreply
23: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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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joint account 裏的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關掉賬戶的, 對嗎?
-螺絲螺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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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9 postreply
05: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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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賬戶不知道,把錢取空是權利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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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9 postreply
08: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