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已遞交。跟現任雇主談好了,一旦到達485遞交後的180天,就結束目前的工作。現在的問題是:
1)如果到時候還沒找到合適的工作,能不能先失業狀態?
〉〉能。
2)能失業多少天不影響綠卡?
〉〉無限天,隻要你的I-485一直不被審理——當然你不希望這樣的事發生。:)
一旦CIS審理你的I-485時——由於你離開了原雇主,極可能得到RFE——你拿得出EVL即可。
3)配偶利用工卡工作的話,會受申請人失業影響嗎?工卡會不會失效?
〉〉不受影響。不會失效。這是不相關的,隻要她的——實際上是你的I-485仍在待批狀態。
4)主申請人可以申請工卡,去找下一個工作嗎?
〉〉可以。
謝謝!
〉〉不客氣。
備注:我把早前回答的帖子刪掉了,因為需要修改一個錯誤——文學城的回帖隻能刪除,不能修改,隻有原帖可以修改——結果現在和863211回答重複了。不過反正我也費了半天兒勁兒寫了這麽多,還是貼出來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