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EB2綠卡申請和H1B工作地點和現在h1b是在同一大公司的不同地點。

請教各位老師

我老公綠卡申請 485 12月份排期到,可是申請的時候H1B和綠卡工作地點美國別的州, 後來因為種種原因調到同一公司其他州別的部門工作並WORK AT HOMEH1b也改到現在地點. 現在要交485, 公司律師說讓回原來工作地點, 說是如果綠卡申請地點和工作地點不在一起會有麻煩。 可 是我們已在這兒 居住並且買了房子,我也在這兒工作。 孩子們也在上學。 要回隻能老公一人回去堅持到綠卡批準。 可我一人工作又帶孩子很難。

我的問題是:1USCIS 查不查人到底在什麽地方?可不可以WORK AT HOME 而還在現在地點住(他現在ANYWAYWORK AT HOME)

            2)公司綠卡申請裏要填住址嗎? (迄今為止所有信件都由公司律師收發)這個地址一定要和以前工作地點在一個州嗎? 這樣才能證明他在原來州(同一公司)工作?

             3)如果他在原來州租個房子(這樣有個地址)。 回到現在地點(同一公司)WORK AT HOME可以嗎? USCIS 會查嗎?

             4)如果他回到原來地點工作, 可H1B 還是(同一公司)現在地點, 回去有用嗎?

馬上就要告訴律師, 不知怎末辦, 問了很多問題不知說清楚了沒有,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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