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前有一條小區裏的路,兩旁的人行道大多數是一致的寬度,但是有兩個鄰居(隔壁,隔隔壁)的fence突出來很多,導致那截人行道很窄,本來用的很矮的鏤空木柵欄(大概50厘米高),現在其中一家(next door)換成了1米6以上的密集型木圍欄,人行道就更顯得窄了。附近一個老太跟我說那人行道太窄了,她要寫封信給Council(並且不把我家卷進去), wheelchair都不能通過,而且鄰居把圍欄的邊緣搭在我家牆上了,問我鄰居經過我家同意了嗎?我說他們沒和我家溝通過。其實我也注意到搭到我家圍牆(混凝土牆)上了,但是我老公說中間圍牆是共享的,不要緊,圍牆外麵不規我們管,而且他覺得那突出來的那塊是鄰居家的,即使不是鄰居家的那也是Council的,我們管不了,而且我們不能介入,免得和鄰居有糾紛。人行道有寬度的規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