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請律師打離婚官司,如果不順當的話,花費很曆害,除非協議離婚,,

來源: 老煤OldMike 2015-07-19 13:18:3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85 bytes)
回答: 谘詢大家離婚問題加州愛美麗2015-07-16 02:07:19
而且你也無法拿到證據去證明他國內擁有的的房產證明,所以不管從論何一方麵來說你都會很吃虧,他能一去八年,在國內這種女人不值錢的環境之下,更別說他還是個在美國有居留權的成功人士了,所以我認為你就是想離婚,也要以退為進方窪,先要求他回家或搬回中國去共同生活,遭到反對後才提出好來好去的協商離婚方法,這樣就算在財產上吃虧一些,也會比找律師花費少,

所有跟帖: 

如果雙方都同意財產都留給孩子,是否協議即可? -加州愛美麗- 給 加州愛美麗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19/2015 postreply 15:42:19

當然這是最好的結局,如果你丈夫同意這麽做, -老煤OldMike- 給 老煤OldMike 發送悄悄話 (172 bytes) () 07/20/2015 postreply 04: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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