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經驗,可以托付給國內親人,不存在美國親戚有優先權的問題。你們如果有房子等財產

來源: ssll 2013-11-16 08:11:3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65 bytes)
應該做個living trust,可以找個專門負責estate planning的律師幫忙做。做這個時,會同時做遺囑。律師會給你建議。不知到你在哪裏,我在加州,也不知道不同的州,法律會否不同。

所有跟帖: 

國內的親友怎麽監護呢?把孩子送回國去嗎?上學啥的怎麽辦?我當時就是覺得這些細節太繁瑣, -小睿兒- 給 小睿兒 發送悄悄話 (42 bytes) () 11/16/2013 postreply 08:38:07

你說的都對。但LZ糾結的不是這些。說到底,這是個信任問題。誰在父母不在的時候,最有可能 -ssll- 給 ssll 發送悄悄話 (118 bytes) () 11/16/2013 postreply 09:03:57

她那個情況,實話實說沒有理想方案。有心的無力,有力的無心 -小睿兒- 給 小睿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6/2013 postreply 10:52:5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