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湖南瀏陽市華盛煙花廠發生爆炸,造成26死61傷。
一名博主表示,這場奪走20多條生命的重大災難,根本不是突發意外;今年2月,該企業就因違規混存氧化劑、還原劑,違規存放稱量工業高氯酸鉀與苯二甲酸鹽,被應急部門處以1.5萬元罰款。
更讓人脊背發涼的是:這根本不是瀏陽煙花產業的偶然事故,而是一場持續了十餘年、反複上演的宿命式悲劇。從2008年至今,瀏陽及湖南境內煙花廠爆炸事故從未斷檔,每一次傷亡通報、每一次停產整改、每一次嚴肅追責,最終都淪為“走過場”。
博主按時間線逐一複盤了十幾年來瀏陽市內煙花廠的所有事故,他表示:縱觀這十餘年層層疊加、從未停歇的事故鏈條,我們終於看清:瀏陽煙花的血色災難,從來不是偶然的天災,而是一套根深蒂固、循環往複的人禍邏輯。
所有事故的底層病灶高度統一:企業為追逐利益,無視安全規範,違規混存危化原料、超量囤藥、三超生產、違規動火作業、外包無資質施工;日常隱患排查走過場,罰單不痛不癢,整改敷衍應付。而監管端的常態化鬆懈、容錯度過高、事後追責不徹底,讓無數次整改、督查、通報全部失效。事故發生—救援處置—嚴肅追責—停產整頓—風頭過後違規複產—再次爆炸,已經成為瀏陽煙花行業無法破除的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