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錦華女買凶弑母案重審:潘詹妮淚灑法庭,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
一起震驚加拿大的萬錦華人家庭慘案,近日出現重大轉折。曾被判一級謀殺罪、後被推翻重審的潘詹妮(Jennifer Pan,音譯)(Jennifer Pan),如今在安省Newmarket法院出人意料地承認對母親之死負有法律責任,並承認了過失殺人罪。

據本地英文媒體《多倫多星報》報道:本周三(3月18日),現年39歲的潘詹妮站在幾乎空無一人的法庭上,當庭承認自己在母親的暴力死亡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她含淚向家人道歉:“我為我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恥。”
這起案件可追溯至2010年11月8日。當晚,三名持槍男子闖入位於萬錦的潘家住宅,將她的父母押至地下室並開槍射擊。其母Bich Ha Pan當場身亡,父親潘漢恩(Hann Pan,音譯)重傷但幸存。
當時,潘詹妮報警稱這是一起入室搶劫案,她本人被綁在樓上欄杆處,看似是受害者之一。然而,警方很快發現其供述存在諸多疑點。幾天後,父親從昏迷中蘇醒,向警方表示襲擊者似乎與女兒關係熟悉,這成為案件關鍵轉折點。
隨著調查深入,警方確認這起所謂“入室搶劫”實為精心策劃的謀殺陰謀。檢方指出,潘詹妮與父母關係緊張,長期向父母隱瞞自己並未就讀藥劑學專業的事實,同時與男友黃丹尼(Daniel Wong)秘密同居。
控方在最初審判中認為,她為獲得高達50萬元的人壽保險金,策劃殺害雙親。2014年,陪審團裁定其一級謀殺罪成立,案件轟動一時,後來更被改編為書籍及Netflix紀錄片。
然而,上訴法院隨後裁定原審存在法律錯誤——陪審團未被允許考慮潘所說的“僅計劃殺害父親”這一關鍵情形。案件最終上訴至最高法院後發回重審。

最新進展:承認過失殺人,稱“從未想傷害母親”
在最新庭審中,控辯雙方提交的共同事實陳述顯示,潘詹妮確實策劃了針對父親的謀殺計劃,並通過前男友聯係中間人,雇傭槍手實施行動。
她堅稱,母親並不在計劃之中。
通過認罪,她承認自己理應預見母親當時也在家中,且極有可能在暴力行動中受傷甚至喪命。這一“可預見性”構成了過失殺人罪的法律基礎。
法庭最終判處其終身監禁。由於潘自2010年被捕後一直羈押,已具備申請假釋資格,但是否獲批仍屬未知。
庭上懺悔:向母親、父親與弟弟致歉
在法庭上,潘詹妮身著白襯衫、黑褲,雙腿被鎖鏈束縛,在兩位律師陪同下發言。
她情緒激動地向已故母親表達悔意:“媽媽,我愛你勝過一切……對不起我沒有和你溝通,對不起我以為這個幻想可以解決一切,卻最終失去了你。”
她也向父親道歉,承認給他造成了“無法彌補的痛苦”,並表示當年自己在壓抑與絕望中,選擇了一條“妄想且不理性的道路”。
對於弟弟菲利克斯(Felix),她則表達了深深愧疚。由於法院早已下達禁止接觸令,父親與弟弟均未出庭。
菲利克斯在書麵陳述中表示,案件被不斷改編為媒體內容,使他長期生活在陰影之中:“我看著家庭悲劇被當作娛樂消費,它從未停止。”
潘詹妮回應稱:“我從未希望引發這些關注,也沒有從中獲利,對不起讓他的隱私被侵犯。”
複雜背景:家庭壓力與爭議動機
辯方在庭上強調,潘詹妮成長環境極為嚴苛。她不僅要完成學業,還被要求從事多項課外活動,包括花樣滑冰、鋼琴與空手道,承受遠超常人的壓力。
“她不僅是不快樂,而是遭受了虐待,”辯護律師表示。
然而,控方堅持認為,無論動機如何,這都是一起“極其惡劣”的暴力犯罪,其後果不可挽回。
隨著本案定罪調整,其他涉案人員的案件也發生變化。潘詹妮的男友、另一名策劃者黃丹尼已被判過失殺人罪成立;中間人克勞福德(Lenford Crawford)承認串謀謀殺;另一名參與者卡蒂(Eric Carty)早前認罪並已在獄中去世。
目前,僅邁爾瓦加南(David Mylvaganam)的案件尚未最終解決,而另外兩名襲擊者仍未被捕,致命一槍的具體開槍者也仍未確定。
- https://www.thestar.com/news/gta/in-surprise-plea-jennifer-pan-admits-to-role-in-moms-manslaughter-claiming-hit-man-was-meant-only-for-her-dad--im-ashamed-of-what-i-did/article_f8256f82-70f1-43bc-9ba4-50af18f2416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