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789年-1861年:關稅的黃金時代
在長達 70 多年的時間裏,美國根本沒有全國性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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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財政: 聯邦政府 90% 以上的財政收入來自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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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邏輯: 當時的開國元勳們(如亞曆山大·漢密爾頓)認為,關稅既能提供政府運作資金,又能保護美國初生的製造業免受英國工業品的降維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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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美國在這段時期從一個農業殖民地迅速轉型為初具規模的工業國家。
2. 內戰時期的波動
為了籌集戰爭經費,林肯政府曾在 1861 年短暫征收過所得稅,但戰爭一結束,這種“臨時措施”就在 1872 年被廢除了,美國隨即重返關稅時代。
3. 1890年代的法律博弈
1894 年,國會曾嚐試通過一項所得稅法案,但僅僅一年後就被最高法院裁定違憲(Pollock v. Farmers' Loan & Trust Co.)。法院認為直接向個人征稅違反了憲法原則。這說明,在那個時代,關稅才是唯一具備“合法性”和“常識性”的征稅方式。
4. 1913年:命運的轉折點(第16修正案)
直到 1913 年,美國憲法第 16 修正案通過,聯邦個人所得稅才正式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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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派推動: 當時的平民主義者和進步主義者認為關稅“加重了窮人的負擔”,轉而推動向富人征收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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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 從那時起,關稅在財政收入中的占比才從 90% 一路暴跌到現在的 1%-2% 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