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傳統的法律框架下合法征稅的手段,比如 122,301,在法律製定之初,就設定了各種限製和條件。川普可以用,但不能再任性任意而為了。
很簡單吧,不能用IEEPA的名目征稅,難道不是限製?這個實在是贏不起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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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用 IEEPA 確實很‘任性’,也容易被告。但現在高院逼著他回到 122 和 301 的框架下,這意味著他以後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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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026 postreply
22: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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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兒我基本同意。關稅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不能憑船總的心情,動不動就用關稅的大棒威脅他國。
-怎麽說你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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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026 postreply
22: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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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謂的‘不能任性’,隻是讓他多簽幾個文件。122 條規定了 150 天的限期,但這 150 天足夠他把對手逼到談判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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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026 postreply
22: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