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美籍華人代表中國參加奧運會,在網上引起熱議,大多數一團漿糊。
我在起草美國憲法修改草案時對國籍有所探討,談一談我的看法。美國默認多重國籍,我在美國憲法修改草案中更進一步明確確定多重國籍。所以,一個美國人如果代表其他國家參加奧運會,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在價值觀上也沒有任何問題,大多數美國人不會指責這種行為,當然代表美國參賽更好。
但是一位美籍華人代表中國參加奧運會,從中國方麵看存在法律上和價值觀上的不一致。在法律上中國不承認多重國籍。在價值觀上,大多數中國人應該不讚同這種行為,甚至鄙視謾罵這種行為。比如,有個原籍中國的運動員後來加入日本籍參加奧運會,就受到很多中國人的謾罵。如果保持一致的價值觀,中國人應該不讚同這位美籍華人的行為,但事實上不少中國人為她喝彩,表現出價值觀的不一致性,是一種人性的扭曲。相反,有些美籍華人反對這種行為,說明這些美籍華人還保留著中國人的價值觀,在價值觀上是一致的,沒有人性的扭曲。
我從亞特蘭大奧運會開始就抵製奧運會,現在已經三十多年沒看奧運會了。有些國家抵製過莫斯科奧運會,有些國家抵製過洛杉磯奧運會,更好的選擇是抵製所有奧運會。當然,我的觀念太超前了。
文學城中至少還有另一個人也是建議取消奧運會的。這個人是阿牛。他的學位論文就是取消奧運會,他是專業人士。
真正的體育精神是與國家和政治無關,運動員隻代表自己或團隊。比如,高爾夫的PGA,網球的公開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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