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 虎 虎

發現標題有“劉虎”字樣的公號文大都“此內容違規無法查看”,自劉虎被某地警方跨省抓捕後,網上“談虎色變”了:前媒體人現自媒體人一談劉虎滿心戚戚,麵露敬佩、擔憂之色,網絡平台一聽劉虎麵露懼色。

《新快報》前調查記者劉虎是業界傳奇人物,他曾經曝光過一係列貪官惡吏,也常把自己置於險境。劉虎實名公開曝光了多名省部級官員及國企核心負責人,包括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貴州省公安廳原廳長崔亞東,陝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杜航偉,重慶副市長馬正其、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等。最驚險的是曝光重慶市常委馬正其、海南省中級法院副院長張家慧,他們力大勢沉個性彪悍,劉虎最終慘勝。本來該虎虎生威的官員在劉虎麵前成了病貓,引起了官場公憤,有司決定“為官除害”。2013年8月23日劉虎被北京警方帶走,以涉嫌製造傳播謠言被刑事拘留,2013年9月30日批捕。被關押346天後,經東城區檢察院審查認定證據不足,於2015年9月10日決定不起訴。這證明,劉虎不僅猛而且幹淨,警方在顯微鏡下深耕細挖了346天把他每個毛孔扒拉過了,若能找到一點把柄豈容他“質本潔來還潔去”?

紙媒凋零後,劉虎又轉戰自媒體,且自嘯吟且徐行,不斷給這日益蕭條的世界爆出響料。他的朋友為他擔心,幾乎都做出預判:他早晚還得被抓進去。因為他的朋友都深諳世事,明白“多行仗義必自斃”是赤裸裸的王道,多少明槍暗箭在瞄準劉虎。終於,成都警方奉命出擊捉拿劉虎,又一次要為官除害了,使用的罪名很沒創意,是網友耳熟能詳的“誣陷罪”和“非法經營罪”。一介書生就是他們的盤中餐,找個像樣的罪名就那麽難嗎?不如直接定“找領導麻煩罪”“惹領導生氣罪”更顯霸氣和實誠。

• 其實吧,在人們普遍懷疑法治隻是擺設的時代,需要一個劉虎自由呼嘯做吉祥物裝飾出“依法治國”的小模樣,越是滿身破綻越需要放任一個堂吉訶德做遮羞布——你看,劉虎到處曝光官員貪腐醜聞還很安全,誰敢說我們現在不是法治社會!當華南虎已經滅絕之時,林業部門千方百計地尋找華南虎的蹤跡,不惜推出個周姓獵人翻拍年畫虎冒充真虎,以便讓上級投資建保護區。劉虎就是活生生的最後的華南虎,一隻孤零零的華南虎消耗不了多少獵物,破壞不了野豬野雞的生態鏈,讓劉虎肆意遊蕩“捕獵”貪官彰顯保護區裏“法治”葳蕤不香嗎?反正新聞界的群虎已掃蕩殆盡,留下最後一隻獨虎幾乎人畜無害了,劉虎的反腐狩獵對官場造成的危害幾乎忽略不計,把他當瀕危動物“保護”起來,按時推出幾個問題官員當劉虎的獵物,營造出官民互動聯手反腐的氛圍,何樂不為?當反華勢力詬病東大無新聞沒法治時,有司可以硬剛:我們有劉虎!南宋雖然屢戰屢敗被金國按地上摩擦,但“我們有嶽飛”就挽回了丟掉的麵子;在新聞和法治一敗塗地之際,“我們有劉虎”,失眠者可以繼續法治之夢。

為了保護一隻處級野雞獵捕了最後的華南虎就是目前的劇情。

若給劉虎定罪,還得講究技巧,誣陷罪、非法經營罪拘劉虎,有點法屈詞窮了。應該跟最後的華南虎申明立場:你是民間“瀕危動物”,但不能侵犯官方生物鏈,紀檢委除理之前豈容他人下刀。

20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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トラ?トラ?トラ!1970 -信筆由墨- 給 信筆由墨 發送悄悄話 信筆由墨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04/2026 postreply 16: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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